江西首次对5名违规驴友追责 公共资源浪费需担责
近日,五名“驴友”将依法承担的2万元救援费用转入江西宜春奉新县财政账户。这笔费用将支付给参与救援的社会救援力量和群众,这是江西省首次对违规探险导致公共资源浪费的行为进行追责。
今年10月25日,十名南昌籍“驴友”来到奉新县百丈山徒步登山探险,并在当晚于当地民宿住宿。次日下午,其中五人不顾劝阻执意进入未经开发的天狗岭地区探险。由于不熟悉路况且天气恶劣,这五人全部被困。当地群众报警求助后,救援人员迅速展开搜救行动。面对复杂地形、通信中断及低温等不利条件,经过近18小时的努力,救援人员最终在修水县大潭嘴山区找到并安全救出五名失联“驴友”。
事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及相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负责人约谈了涉事“驴友”,对其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些“驴友”表达了对政府关心的感激之情,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承诺不再犯类似错误,同时签署了《具结悔过书》。经协商,考虑到他们的过错程度和个人经济状况,五名“驴友”共同承担了2万元的救援费用。
应急管理部门提醒户外旅游探险者要依法依规活动,增强安全与法治意识。此次事件不仅让违规探险者付出了代价,还起到了警示作用,有助于引导公众合法开展探险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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