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收到政策大礼包: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稳步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11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人社部获悉,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强化保障措施等四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旨在进一步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方面,《意见》明确,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劳动规则公示指引、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推动平台劳动规则公平透明。
扩大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业就业规模
《意见》明确,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发展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扩大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业就业规模。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壮大劳务品牌,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向乡村延伸。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扩大县域就业容量。
农民工是稳就业重点群体之一。《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4月3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3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753万人,比上年增加191万人,增长0.6%。其中,外出农民工17658万人,比上年增加468万人,增长2.7%。分产业看,农民工中从事第三产业的占53.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占45.5%,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
全国农民工规模及增速
图片来源:国家统计局
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林辉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农民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需求,灵活地选择是外出就业还是就地就近就业,同时也有助于农民工根据自身技能和专长,在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业中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从而提升就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意见》明确,做好求职意愿和技能提升需求摸排,有针对性开展建筑、维修、家政、餐饮、物流、新职业新业态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农民工培训有关补贴政策。
“在促进就业的同时注意保障农民工权益,能够提高农民工的工作满意度,这种满意度的上升可以直接转化为工作动力。他们会更愿意长期留在该地区和该企业工作,员工的稳定性可以降低企业的招聘成本和培训成本,也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王林辉表示。
鼓励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意见》明确,加强住房保障。按照保障基本、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鼓励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产业园区及其周边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大力度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进城农民工住房金融服务。
王林辉表示,农民工进城就业、落户,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通常就是住房和子女教育问题。通过提供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民工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稳定的住房,这直接降低了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生活压力,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环境。稳定的住房也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关键一步,对于推动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和城乡融合发展至关重要。
此外,《意见》明确,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重点加大人口净流入集中的城市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巩固并稳步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加快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推动因地制宜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落实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应助尽助。
王林辉表示,通过增加城市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可以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获得与城市户籍市民一样的教育机会。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难题,对改善城乡之间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和提高人力资本水平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王林辉认为,住房、子女教育这些关键问题的解决,能够改变农民工原来与城市疏离的状态,促进他们更好融入城市生活,提高其在城市中的归属感和社区生活的参与度。同时,这也直接改善了农民工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使农民工更加专注于自身工作,对其未来的职业发展会产生积极与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