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三甲医院原院长被决定逮捕 涉嫌受贿罪

2024-11-22 23:06:55 6阅读

安徽省合肥市政协原副主席、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戴夫(副厅级)因涉嫌受贿被调查。案件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戴夫作出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安徽一三甲医院原院长被决定逮捕 涉嫌受贿罪

公开资料显示,戴夫,汉族,1961年3月生,籍贯江苏阜宁,出生地安徽合肥,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他曾担任农工党安徽省合肥市委主委、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合肥市体检保健中心主任等职务。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和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2018年1月13日,戴夫在合肥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大会上当选为合肥市政协副主席,并于2022年1月13日在合肥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大会上再次当选。2024年4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戴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查前8天,戴夫还出席了合肥市政协十五届六十七次党组扩大会议。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12日消息,戴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戴夫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功利思想严重,入党动机不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在职称评定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职工办理离岗创业手续;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背离职业操守,靠医吃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采购、工程款支付、职称评定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戴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戴夫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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