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颁发首批无人驾驶车牌 无人装备上路标志
11月14日,“邮政速递便民通”公众号发布消息,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颁发了首批无人驾驶装备识别标牌,这标志着无人驾驶技术正在逐步融入日常生活。新车牌采用淡蓝色与白色相结合的设计,牌照开头为地区简称,后面是字母与数字组合,上方清晰标注“无人装备”。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全国性无人驾驶法律法规,各地的规定基本遵循“有司机找司机,没司机找运营方”的原则。例如,在深圳,如果无人驾驶汽车内有驾驶人,事故责任由其承担;若车内无驾驶人,则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负责。而在上海,事故责任首先由所属企业先行赔偿,并可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该博文还建议,路上遇到无人驾驶汽车时,车主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跟车过近或过度关注无人车,以免分散注意力导致事故。无人驾驶汽车通常会保持3-5米的安全距离,并在有其他车辆或行人出现时减速或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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